刚刚去Metro Point的Secret Recipe吃晚餐,真是XXX!!!我等到都快饿死了,又不好吃。我还是觉得Seremban 2 Jusco 的Secret recipe 食物比较好吃,至少卖相也比较好。这里的很明显火候太大了。(摇头)蘑菇汤又像喝开水,吃得我一肚子气。
过后就顺便逛逛,爸爸和弟弟去看衣服。趁他们试衣我去看领带。
(看到这个挺酷又可爱的,其他的有点吓人)
看到心痒痒,本来想买下来的,可是被妈妈一语点醒梦中人啊。我没有适合的衣服佩。哎!算了。
突然跑出很奇怪的想法。要是我买了这个领带,再去买一件衣服呢?领带只是配件。我为了配件去买主件? (我不会形容,谁来指点迷津一下)莫名其妙。幸好我悬崖勒马,不再去看它。越想就越远。很多事情也是这样吧?配件是选择性质的,你可以要、可以不要,但必须要有主件,不然要怎么配?配什么?但是为了配件去买主件旧似乎喧宾夺主了吧?
算了,越说越乱,我都不会遣词用字的。自己明白就好了。看了反映一下,我想知道到底有没有人明白我的话。
4 comments:
如果你很喜欢那条领带,先买领带,以后再买一件衣,我觉得完全没有错。这类事情我会做,虽然在别人眼里不聪明,可是爽啊。
我这种人不可以这样买东西的,因为我不一定会戴。我有时买了的衣服穿多几次厌了,就放在一边,过了好长一段时间拿出来穿一下。有些只穿了一两次;有一件布太少不敢穿出去现赘肉,另外一件买了没穿过,是旗袍来的。中一的时候,老师说出版社要拍一些照片for中二公民教育课本(2005年才开始公民教育),然后就叫我们买民族服装,还不可以牛仔裤T-shirt(死挑剔鬼)。X!现在想起来还真是蠢,他要拍要我们买?他不会自己租来给我们穿啊。买了整50块,而且那时候很难找,害我找了好久。然后······不了了之。真是想问候他们祖宗十八代(可是我又蛮喜欢那个老师),气死我。我不懂妈妈记不记得,我怕她会叫我穿,不要浪费,所以我藏起来了。
靖雯,我完全明白~~
我是个偶尔会做出喧宾夺主的傻事的人,却乐在其中~~哈哈~~
你们都会自己赚钱嘛,自己画自己的钱天公地道。我不会赚钱啊,就连我存的零用钱、婆婆给的奖励金,也还是我老子赚回来的啊。所以不可以乱花。至于其他奖励金嘛,嘿嘿,我的钱进了银行就不会出来的了,存钱以后出国读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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